铜陵微尘软件
销售合同书
客户单位:
购买方(甲方): 出售方(乙方): 铜陵微尘软件
公司联系电话: 乙方客服电话: 0562-2602996
地址: 地址:铜陵市铜陵大市场天山公寓404室
签订地点: 铜陵市 签订日期: 2011 年 月 日
1.1 为保证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在甲方顺利运行,使甲方的管理工作与软件系统完善地结合,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
1.2 乙方销售 版本 套给甲方,并负责咨询、上门安装、调试、培训及实施。
2.1 甲方购买该软件总价格 ¥: (大写): 元整。
2.2 本合同金额不包括本系统所需的硬件费用、电信设备及线路租用费用、软件平台费用和其他软件费用。
3.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当日,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定金¥: (人民币: 元整)
3.2 乙方完成软件的安装、调试、实施后提请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后于当天支付讫合同金额的所有款项。即¥: (人民币: 元整)。
4.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使本次软件系统建设正常进行的一切便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软件实施确实需要的有关资料,乙方要对甲方的经营秘密保密;
4.2 乙方要对甲方的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生产有关资料和数据信息保密;
4.3 为保护“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商的合法商业利益,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应用软件进行了加密处理。甲方如需二次开发或将乙方著作权的应用软件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向“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授权后,甲方方可使用。甲方未经“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而使用,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侵权责任并要求赔偿。
4.4 乙方应对甲方有关的软件数据、公司资料文件保密。
4.5 乙方需负责售予甲方的软件产品本身的正常使用,但不包括甲方计算机本身系统及打印机等硬件类配套产品的问题与故障的维护和解决。
4.6 乙方为甲方所购软件提供1年服务支持,
服务期限为: 2011 年 月 日至 2012 年 月 日
4.7 市内客户的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24小时内安排衔接与服务;遇节假日则顺延。
4.8 外地客户的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甲方电话或者书面通知后的48小时内安排衔接与服务;遇到节假日则顺延。乙方派技术员或/和工程师上门服务所产生的正常往返车费和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9 期满后按照我公司制定的服务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具体服务类型和方式,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自行选择决定。
5.1 甲方拥有对所购产品的使用权,并且享有因系统运行使用所产生的全部的数据信息资源和系统运转后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5.2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乙方拥有甲方所购产品的知识产权。
6.1 由于乙方软件不能成功安装导致的工程验收延迟超过合同规定时限30天,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退回已收软件付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由于甲方原因,工程验收延迟超过合同规定时限30天,并造成合同款项无法按期支付,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须无条件退回软件给乙方,已收款项不退还。
6.3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守约方保留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6.4 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火灾、洪灾、地震、电信局电信信号中断等)及非甲乙双方所能控制的其他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7.1 如甲乙两方在本合同书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7.2 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当地仲裁机构依其现行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3 本合同书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1 所购产品所涉及的操作系统平台WIN2000 Server及数据库平台SQLServer2000为MICROSOFT公司所有,本合同所列“所购产品”不包括上述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
8.2 甲乙双方将在已达成之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探讨长期深入合作的可能性。
8.3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5 本合同书及其附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1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11 年 月 日